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发送稿件
卖官受贿领刑10年的县委书记罗先平

警示!

卖官受贿领刑10年的县委书记罗先平

  罗先平,男,1957年10月7日出生,四川省广元市人,1997年1月至2002年11月任中共苍溪县委书记,捕前任中共中江县委书记。
  1997年1月至2002年11月,罗先平在担任苍溪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陈某某等21人及下级两机关明示或暗示请托,为他们直接或间接请托的有关职务晋升、职位调整、解决资金、亲属子女就业和工作调动等提供支持和帮助,为他们谋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受上述个人、单位送给的财物累计人民币43.3万元。2004年11月至2005年2月,罗先平在接受省、市纪检部门的调查期间,主动交待了组织尚未掌握的收受财物数额巨大的违法违纪问题,在其归案后,退清了全部款项。
  2006年5月,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罗先平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
  法院认为,被告人罗先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触犯我国刑法,构成受贿罪。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受贿金额为55.6万元的事实,经审理,查证属实的受贿金额为人民币43.3万元。对被告人、辩护人关于自首、主动退赃、认罪、悔罪态度好,请求从轻处罚的辩解、辩护意见,经查,情况基本属实,可予采纳。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oooooooooo家园提示:人自为谱,家自为说,正误自辨,取舍自酌。引用注明作者和出处。 来源:罗氏家园
阅读:9360
日期:2006/11/4

查看评论 】 【 收藏 】 【 打印 】 【 关闭 】 【字体: 】 
上一篇:罗青长:革命理想高于天
下一篇:解放军总装备部后勤部副政委罗箭
  >>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站长提示:这里不是互动留言处!
点  评: 字数0
用户名:  密码: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家园地址:http://www.luos.org  粤ICP备13039246号-2
家园创建:罗良富   技术支持:AssumeYessure   法律顾问:罗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