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芳村花地罗氏介绍
作者:罗建文http://www.luos.org 广州芳村花地是岭南盆景的发祥地。花地,原名花埭,位于广州的珠江白鹅潭畔,种花历史有近二千年。这里古时有两条小河,即大策溪与小策溪,流经花地,故清代花地一带属崇文二十四乡的策溪乡,后来小溪边所建成的街道,也就被名为大策直街、小策直街了,罗氏宗祠就在现时大策直街。
近年于花地大策直街166号卜姓住户的翠林园门前(即原观音庙旁)墙角边,露出地面的麻石古碑一块。碑高140厘米、宽80厘米、厚12厘米。刻有正楷繁体汉字797字,为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十一月廿五日示令通告的古碑,距今已有百余年的历史,是清光绪年间的官司案结。
该碑文揭示的内容,大致是一宗历时两年(1897—1898)的贪官与乡民争利益而相互告状到官府的案结。事端的缘起,是广西一名县官王学芬和附生张橘煌(科举制度中初入学者)企图占早已经官府批准罗姓族人管辖花地圩场的经济利益,以及王、张二人破坏乡内河涌水道的恶劣行为。最终被罗氏族人和乡民们打赢官司,维持原有圩市管理制度,示令立即拆除被王、张堵塞河涌之木料,禁止另立圩市、私设新秤、收取费用。经县署审理,下发通令(出示晓谕),罗姓与王、张二人以及城乡诸邑人等务须遵照而竖立的官碑。 花地(原名策溪,后改策头,俗称花埭)现为花地街一带地域,罗氏族人在此定居,由来已久。其源溯自南宋绍兴年间(公元1131~1162年),适值南雄珠玑巷发生了胡妃(一说苏妃)之祸及连带而起的战乱,当地居民为避灭族之灾,由贡生(科举制度中,由府、州、县选送国子监肆业的生员)罗贵率领33姓共97户人家,结伴南迁,后到番禺、南海、顺德等珠江三角洲一带定居,结庐而宿,开基辟地种植、维持生计。部份罗氏后裔徙迁来花地,是该地域的望族。自明清以来,随着农业生产和花果各业的发展,策头(花地)设有圩市(农贸市场)。按当时农村习俗规定,以农历各月的上、中、下旬逢二、七日为圩期,统称为花市(华市)或花圩(墟),当地圩市受策头局(乡一级)管理。至清代光绪年间,仍由罗姓族人推举乡贤人士罗国辉,罗翼贤等任策头局职员,经番禺县批准,负责该圩市管理,兼管当地团防治安、民事等事宜。 原碑文如下: 钦加同知衔番禺县事准调潮阳县正堂加十级记录十次裴 示晓谕事案据聚华市绅耆五品项戴指分广西试用县承王学芬附生张橘煌等禀报在聚华市亭内宣讲 圣谕广训诚恐宪人喧闹叩乞出示禁止等情当经给示晓谕在案随据策头局职员罗国辉罗翼贤等禀称职村向有花果墟市已历数百年该墟生果一项奉宪筋缴台礟经费即由祖祠公秤每起抽收钱文汇由合和堂呈缴少有盈馀留为该处团防之用去年突有外来棍徒王学芬在职材观音庙旁购地一段大兴土木将石板铺塞官涌涌底安设木栅阻塞水道本年正月张掛宪宣讲圣谕只于掛示时宣讲三五次以后并无宣讲突于六月间自立聚华市名目加设新秤勒抽经费设立勇厂显系假公济私影射图利叩乞示禁并据乐善堂附生张橘煌等以罗国辉等向在祖祠设立私秤闻虞换夺捏公诬控各等情即经照会保安局查覆并饬差传讯旋据两造先后粘保投到并据罗国辉等以集众商议情愿将乡内所设公秤备价承充自后花地策头一带墟市只有生果等项永远统归公秤代权每百抽回铜钱五文外人毋得另立墟市设秤纔夺乞即赏示遵守通详立案等情前来当即饬差传集两造亲指该乡勘得王学芬张橘煌等所建公圣谕亭四围遍盖小屋门面颇有墟场规模跨涌添建石桥两道均属实有其事但王学芬等购地建屋已成之局未便勒令闭歇惟其原禀所称捐资宣讲本是善事此外不应藉端影射渔利致启争端当堂断令张橘煌等准将已建之屋照旧租赁惟不得私设新秤擅立墟市抽收生果经费及将木板平铺涌面致碍水道至罗姓祠堂旧有之公秤系因带抽生果台礟经费用由来已久始准其照旧使用嗣後两造务敦和好勿得寻釁滋事业据两造轮服出具切结存案除谕饬罗国辉等遵照外合行出示晓谕为此示谕两造暨诸邑人等知悉尔等务须遵照判断情节永远遵守所有王张两姓只可将铺出赁不准开墟设秤勒抽经费及将木板铺盖涌面尔罗姓旧有之公秤仍准照旧使用带抽台礟经费依斯完缴但罗姓与王张有主客之分遇事和气通融不得过于苛求即成釁隙倘敢抗违一经访闻或被指控定即提案讯究决不姑宽各宜凛遵毋违特示。 光绪二十四年十一月廿五日示 抄白·勒石 当时负责处理此安案的,是知县裴景福(光绪二十二年至二十四年任),皇帝加封同知(官名,清代为知府、知州的佐官)衔的番禺。光绪二十五年(1899),裴任期届满后,调往潮阳县任知县。将这宗诉讼案平息后,经官府裁决勒石碑文,内容浅析如下: 碑的首行大字原文是,“钦如同知衔番禺县事准调潮阳县正堂加十级纪録十次裴”此段文字说明:一、知县裴景福还有皇帝加封的同知官衔;二、知县裴景福调往潮阳县任知县加禄饷记录入册。以下为碑文正文大意:为出示令通知,众人通晓事案,根据聚居在花地圩市有五品官位且有声望的老人,向官府禀报指出,有广西试用县丞王学芬(官名,佐助知县、负责司法裁判等诸务的县官),附生张橘煌等聚集在花地圩场的亭内,大肆宣讲所谓皇上政令通知,广为训导解释为由。惟恐闲人喧闹,扰乱圩市秩序和邻里居民的安宁,请求官府发出示令,禁止其胡乱喧闹,破坏市场管理等行为,官府即发出通知公布记录在案。随即根据策头局职员罗国辉、罗翼贤等人禀报:职村一贯以来皆有花果圩市设立,已经历了数百年之久,该圩交易的生果类一项,已奉官府合法批准在村罗家祖祠设立了公秤,按重过磅(台、礟),抽收经费,由合和堂汇集呈缴上级,少有盈余,留为该处团防治安组织之用。去年(1897)突有外来恶棍之徒王学芬等,在本村观音庙旁购地一块(今大策小学大门周围地段,约数千平方米),大兴土木建铺屋,并将石料木板铺盖堵塞河涌涌底,加设木栅,阻塞水道。当年(1898年)正月,王、张等人挂牌宣讲皇上政令只有三、五次就停止了,突然于六月间,他们聚于花圩,私设新秤,向农商勒收经费,又设立丁勇维持场所,显然是纯属假公济私,以权图利的不法行为,恳切请求官府下令禁止。另外,乐善堂附生张橘煌等,以罗国辉等人在罗家祠设立私秤为由,要去换夺。有捏造诬控等情况后,县署即照会保案局查获,并派差使传讯追究双方当事人。旋即根据双方(罗姓与五、张二人)先后向官府写了保证书并粘贴公布。并据罗国辉等召集群众商议后认为,宁愿将乡内所设的公秤,订出标价管理办法。自此以后,花地策头一带圩市,只有生果类等项农副产品永远统归公秤,仍由罗姓代管,每百文抽缴铜钱五文,外人不得在此另立圩市,私设新秤者进行缴夺,并恳求官府立即公布赏罚严明的通知,订出详细管理条例报来立案,使众人遵守。官府当即派差使传唤召集双方当事人,经勘查核得王学芬、张橘煌等所建的在圣谕亭四周已遍盖起小屋,屋门外也确实具有相当规模的圩场,横跨涌面已添建起石桥两座,所告均属实有其事。但王学芬等购地建屋,已成定局,不便勒令停歇,只是原来禀报所说的捐款宣讲圣谕,乃是一件善事。除此之外,不应借口影射他人渔利,挑起争端。经审理,当堂判令张橘煌等准许其将已建之屋铺照旧对外租赁,但不准擅立圩市,私设新秤,向农民商贩抽收生果经费,要将铺盖涌面的木板拆除,不致阻碍水道。至于罗姓祠堂旧有的公秤,生果过磅秤(台)时收取经费一事,由来已久,准其照旧使用。今后,尔等双方务须敦睦和好,切勿挑衅滋事。根据双方服从判决,已写出保证具结存案。为此,示令通知双方(罗姓与王、张二人)暨城乡诸邑人等知悉,尔等务须遵照官府判决结果,永远遵守。碑文最后再次强调:所有王、张二姓,只可将铺出租,不准开圩设秤,勒抽经费及将木板铺盖涌面,尔罗姓旧有之公秤,仍准照旧使用,带抽台礟(过磅)收取经费,依照原规定上缴或留用。但罗姓与王、张二姓有主客之分,双方遇事应和气通融,不得过于苛求对方,积成怨孽,谁倘敢违抗上述判决,一经查访得知或被人控告,定即提审立案,予以追究,决不姑息,各宜严肃遵守,切勿违反,特示通告。 该碑碑文述及广西试用县丞王学芬,附生张橘煌在花地购置大片地皮建屋铺,趁机以宣讲皇上政令(圣谕)等为名,实为霸占市场谋私利,损害乡民利益,遭到乡绅群众的告发。而负责审理此案的是番禺知县裴景福。 据笔者考证,裴景福系安徽省霍邱县(今霍丘县)人,京考中进士后,于光绪二十二年(1896)任广州府辖番禺县知县,任期3年,至光绪二十四年届满(皇帝还加封他同知官衔)。光绪二十五年(1899),调任潮州府辖的潮阳县任知县。 裴景福在任番禺知县期间,审理了发生在策头(花地)的花果圩市地域的纠纷案。近年因编修地方志在花地发现的古碑,较真实地记录了全案的处理结果。清代,番禺县茭塘司(今芳村区东部、海珠区、番禺县、北部等地区)设有圩市数十处,至今发现因圩市纠纷案由官府判案立碑者,可能是首次。 碑文揭示了一些地方官吏依仗权势,巧取豪夺,贪婪成性的一面;同时也反映出,在封建社会里,确有少数地方父母官尚能体察民情,申张正义,为民除恶的一面。因此,将碑文刊出,还是有一定意义的,以史为鉴也。 (fcljw@hotmail.com)
附:记广州芳村花地罗氏宗祠 说起芳村乃至广州的花卉园艺业的历史,不能不提到花地湾的罗氏宗祠。这座古老的宗祠正是广州市第一所园艺学校旧址,是它培养了全市、全省甚至全国第一批优秀的园林绿化工程人才。它是芳村千年花卉园艺业发展至今仍“健在”的“见证者”,也是这一行业从传统向现代转变的“转折点”。 近日,记者穿街过巷、一路打听,寻访这座记载花地花卉悠久历史的祠堂。要不是热心的村民谢伯把我们带进花地大策直街内,我们一定会与罗氏宗祠擦肩而过。当谢伯指着一座几乎被周边房屋和临时建筑淹没的“大屋”说:“这就是罗氏宗祠啦!”记者才从榕树枝、电线的缝隙中看到了大门上方石匾上的四个大字:罗氏宗祠。 家住罗氏宗祠附近的花地“村民”罗先生告诉记者,他们的老祖宗罗贵南宋南下在此落脚,起名花埭,后嫌花埭不通俗,就改成了花地。 明朝时,罗氏建了宗祠,但目前的这座罗氏宗祠是经过清朝重修的。另一位老村民告诉记者,花地自古以种花果卖鲜花出名,清朝时,花地的花墟每日上市花果数百担,供应整个广州市场,名声远播。当时,管理花墟的人是罗氏的“头人”,他们拥有几把公秤(花秤、果秤、菜秤等),代表着权威。每天,罗氏的“头人”们便到花墟去,维持花墟秩序,并向摆卖的人员收取公称费和部分地租。每天收墟后,罗氏的“头人”还会派专门人员到花墟打扫卫生。罗氏宗祠便是罗氏 “头人”处理花墟相关事务的“办公场所”。 站在门外看罗氏宗祠,青砖、红砂岩石脚、硬山顶,绿灰筒瓦… …昔日的风采并不清晰,历史的沧桑却仿佛伸手可及。据前任广州园林培训中心主任周达先介绍:建国之初,国家提出绿化祖国的战略号召,广州市在全国率先选定芳村花地罗氏宗祠作为培育新一代园艺人才的基地,于1958年创办广州市园艺学校,招收了第一期20多名学生。 周达先说,当时,广州市老一辈的园林园艺专家亲自担纲,到罗氏宗祠讲学,花地几个生产队里的花果能手也来兼课。由于是广州市第一家园艺专业学校(国内其他城市创办园艺专业学校一般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没有现成的教材成了老师授课的大难题。怎么办呢?老村民谢璋说,当时因为他读过书也识字,他被叫来“编”教材。说是编,其实还不如说是抄教材,谢璋先听每个老师讲课,然后用毛笔记录整理成一本本“教材”,供老师们上课使用。而听课的学生只能靠自己做笔记了。 据谢璋回忆,当时园艺学校开两个专业班,一是蔬果班,一是造园班。学生的课程分为文化课和技术课两种。每到实习课,学生们便到花地大队学习花卉的扦、驳、插、压等繁殖技术;香、榆、松、柏、雀梅等盆栽的造型剪枝技巧等。周达先说,在罗氏家祠内办学的广州市园艺学校虽然只办了三年便因经济困难而停办,(1965年在麓景路复校)但最初培养的广州市第一批园艺人才后来都成为广东省各城市园林部门的中坚力量。 (中国花卉报 杨媛、侯慧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