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天里坪罗氏创修族谱文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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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里坪罗氏创修族谱凡例 凡例引 凡谱所以承先而启后者也,其体式规例宜守千古不易之经。以笔削之,斯足令人知家之有谱,犹国之有史。流派有巨细,枝干有强弱,遂使秉笔者窘於势力之难引,不得以而通权。余辈稽古有年,素知守经不可达权,故虽偶有一二举,难以上对先人,而要隐於难对之中,寓有可对之意。以为后之续修者慎编辑、严笔削,开一端倪於其间,是在有识者深观而自得之。
- 尊祖则敬宗,则收族之关系最重,若远攀华胄,近附显宦,是舍其所出之祖,而以他人之祖为祖,非仁人孝子所敢出也。吾祖先人由江右迁零,开分四支,追溯由来,出自江右,兹尊癸九公为鼻祖,谓其迁零是公始也。
- 吾族祖茔各房衬葬者多,鉴碑者少,年远时移,蒙混难分。兹从每名下,註明葬某山某向,更查稽排列刊图。确知者註明(名),不知者存圈。俾不得窨壵再葬。且不得妄指他人之坟为己坟,致生争端。
- 祖宗嘉言懿行,得之子孙传述,以其散见於祭文寿序者甚多,兹均搜刊,缀入谱首,俾不至灭其善,贻先人憾。
- 班行议定,不可改易。族即大,人即众,一闻其名,而世次可知。今修谱议定二十字为序,各支(须)按字命名,不得以后代而同夫前。庶尊卑长幼,无冒犯之弊。则称呼归于一致,而名分方得其意。
- 夫妇敌体,原期白首相依,然或初年丧偶,中年物故,亦属莫可如何。如有子者录之,无子者置之,殊失结发继室之义,兹均记载,不以子之有无论。
- 嫡庶原有定分,而所生之子,则以长幼为序,母当以嫡庶分,子不可以嫡庶论。编入齿录不得两行分写,有乖同父之义。
- 妇人从一而终,夫故守节,自宜表扬。母出与庙绝,录之则于义例不合。然有子则又无无母之人,兹於父名下权记配某氏,所以全其为子也。止载生年月日时,而不准载殁年月日时,隐寓示贬之意,所以全其为父也。至夫故无所依,与年少改适者,直置之不论。
- 夫妻有嫡体之义,子女皆同视之仁。应当书妻之父某女之夫某,以全仁义。但族繁人众,殊难尽录,并女亦不注载,皆所以节浩费也。
- 无子承祧,养兄弟子为嗣,於生父名下书某子名某,过与某为男。养父名下以某子名某入继。俾不忘其所出。异日好书降服字以报。盖其书继而不书抚者,别其不与抚,他类同也。至其齿录照房编入,不得仍于亲兄弟重编。若应继无人,听其爱继,由亲及疏,须昭穆相当,称谓始正,紊者不准。
- 异姓不可乱宗,律例注禁最严。抚异姓子者,自应遣归本姓,否则附之篇末。奈势有难行,权准下一“抚”字,又有下一“育”字。总之皆非本宗所出,故直加阴圈外。之后之人知兹谱於难别中,隐寓可别之隙。至若义男冒姓,恩无可绝,另注某义子某,附其本房末,以严冒渎之弊。
- 支分派别,不皆绳绳相继,故或有及身而止者,有数传而止者,俱就本房中按次编入,注其生殁葬所,以便亲房后人查识。至若名字仅存,上下无可承接,与夫名亡字存,纷纷不一,俱按世次另载,存疑图中,庶游魂有记,而遗恨稍释。
- 吾族有贫而多举子者,或出家或出抚,悉书父齿录下,望其归宗。若置之不书,则阻(其)归宗之心,非善体祖宗者所敢出。
- 吾族各支有远徙异地者,即於名下注明徙某省、府、州、县字样。日后子孙不忘故土,循名核实,始得知某房支派,不至空悬无泊。
- 谱中遇有故绝无后者,齿录后加圈与乙字,所以杜假冒之弊。
- 祭田为禋祀而设,有合族之祭田,则大宗主之,有各房之祭田,则小宗主之,俱宜照契分注清白,不得蒙混无别,以起争端。
- 坟山有合族公占者,有各房私占者,有一人独置者,彚稿之人,务留心细察,不得混蒙误注,致异(日)藉谱生端。
- 清查齿录世系,各房原有专司之人,不得遗漏扭扯,如有遗漏等弊,责归本房,非干编修之事。
- 修谱与事诸人,皆有辛勤而捐资以助盛举,亦不可多得,自应分别登载,若恃分尊年长,而欲厕名其中,以自夸张者,以大义折之,勿听。
- 修谱捐用,逐一清算,如有浮数,以饱私囊者,照数倍罚。若矢公矢填,并无丝毫侵渔,诚为祖宗肖子,宜均载,以为后人续修法戒。
- 族内红丁在咸丰十一年前,名字业已注载,若环族而居,间有未入谱者,定属乱宗。后人续修尚其慎之。至有远徙未入者,又不可以一例概也。
家规引 昔宣圣有庭训,文公著格言,古人齐家,未有不先明示。可使一家自兴仁让也。顾示以图功,功未立而身以负咎;示以谋利,利未获而害早及身。大抵溺于功利之说,而无惩创之语以申之耳。我族于此,不必多援条例,正宜约立家规,俾为父兄者有所循以立教,为子弟者有所奉以自修。爰酌定章程,谨载谱牒。倘踵行覆辙,聚祠公罚。尚祈慎之于初,勿谓言之不早。
- 坟山关系最重,有始初只葬一塚,继或附葬多坟,定议不可牵骑,不可穿插,并不可撢破坟圈,挨立窨堆。倘有恃强故犯,除重罚入公外,令其自行迁改,违者公同鸣究,不得徇情,致生枝节。
- 风水之说,可信不可尽信,近有人于父母生时不知孝养,惟於殁后深溺形势家言,谋择吉壤,为后日富贵计,辄向人老坟山内及老屋宇后,诡计贿买,恃势强葬,或蓦地盗葬。此种不良殊属可恨。如有犯者,除重罚入公外,违者公同鸣究,亲房不得回护,致干重责。
- 坟山为祖宗藏形之地,原贵长禁树木,固封土地以培风水甚。不可藉众恃势,斩枝掘根铲草挖土,致伤坟墓,犯者公罚。
- 族党中本宜相好,无他不得故意造出一般事情,妄生口角致伤后倾家败产,使父兄受累不少,犯者公罚。
- 渎犯尊长,非情理所容,故有分言者,年虽小,而在祖叔之列,有以齿言者,年虽高,而在子侄之班,小固不可加大,卑亦不可踰尊,违者公罚。
- 司刀笔充差役,不思读书上为父母光,不思勤力自为衣食计,一厕公门即假威福,不论亲疏惟钱,愿我族人无蹈此辙,违者公罚。
- 酗酒行凶,族党宜禁。有不思患,日与一班酒友纵飲无忌,寻至忘身及亲不顾。此种痞习,各宜警省,犯者公罚。
- 洋烟为害匪浅,有始焉为人所诱,误吞饵钩。继至瘾重不能自禁,坐使性命从此丧,家产从此败。为子弟者慎勿蹈人覆辙,犯者公罚。
- 孤子寡妇原宜矜恤,有不存天理,任意吞嚼,使孤子无所靠望,寡妇顿改撡,其(行)为丧心莫甚於此,违者公罚。
- 山场地土各以契约券为憑,有界线毗连希图侵占,至伪造契据,欺罔愚顽,一经查出,公同议罚。
- 家世门风,有关荣辱甚,不可狎爱邪人,出入无忌,溺情巧妻,淫乱不禁。更不当携眷属开歇家,倚门卖俏,出乖弄魂,致玷宗族,犯者公罚。
- 窝藏盗贼为害甚大。近有贪不出汗之钱,引诱匪类入场,日则潜匿卧房,不分内外,夜则指示窦路,盗人财物,坐地分赃快得便利。及其暴露微特家产被人抄洗,而且子孙永被革逐。我族各宜自爱,犯者公罚。
- 银钱谷米有无,贵於相通。近有绐赚到手,遂谋抵消,掯不肯偿。反因讨取,转藉老弱行惫否,或唆妻咬奸,放泼虿炒。此种恶风,最不可长,犯者公罚。
- 纠众截抢,大干例禁。本境要道往来货物,无日不有。倘有无赖子弟三五成群,闲游铺店,每遇面生贸易之人,故意盘问,夥党拦抢。彼此传闻,成何地方,犯者公罚。
- 管理公款,宜公宜慎。近有於祭田、义田,以及坟山树木,并先人施捨庵院等项,恃强蠧食,或借口某处修理宜亟,不可仍旧颓败。或捏言某山树株有碍,不妨变卖生放。其实用一化百,有名无实,致使公无积聚,后急事来一无所济。如此狼心,最为可恨,犯者公罚。
- 买卖价钱凭中,公议田地山土,族中迭相授受,买者不得恃强掯价压勒成契;卖者亦不当藉老业主重索划字银両。倘或藉依上首非低价归赎即肥价索找,此种漏风我族未有,犯者公罚。
- 凡事有一定之理,有等刁唆是非,两边簸弄使中兄弟叔侄不和,从中贪图酒食钱财。种种作孽,不可究言,犯者公罚。
- 师道立则善人多,近有不知重师,致未苜蓿之消。又有不知教读妄兴桃李之思,此种习气,人所难免。我族有志送读与主讲西席者,尚祈各行其是,庶教学相长风化为有转云。
以上十八条轻重大小不同,罚亦随异,非可预定。凡遇此等事情,公开祠堂,酌议罚项多少,即行登簿付经管收理生放(效)。如有违抗,父兄不得曲护,或逐出外境,或具控公庭,秉公者亦无容辞责而贻笑大方。
朱子家训 黎明即起,洒扫庭院,要内外整洁;既昏便息,关锁门户,必亲自检点。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縷,恒念物力维艰。未雨而绸缪,勿临渴而掘井。自奉必须俭约,宴客切勿流连。器具质而洁,瓦缶胜金玉;饮食约而精,园蔬愈珍馐。勿营华屋,勿谋良田。三姑六婆,实淫盗之媒;婢美妾娇,非闺房之福。奴仆勿用俊美,妻妾切忌艳粧。祖宗虽远,祭祀不可不诚;子孙虽愚,经书不可不读。居身务期俭朴,教子有义方。勿贪意外之财,莫饮过量之酒。与肩挑贸易,毋佔便宜;见贫苦亲邻,须加温恤。刻薄成家,理无久享。伦常乖舛,立见消亡。兄弟叔侄,须分多润寡;长幼内外,宜法肃辞严。听妇言乖骨肉,岂是丈夫;重赀财薄父母,不成人子!嫁女择佳婿,毋索重聘;娶妻求淑女,勿计厚奁。见富贵而生谄容者最可耻;见贫贱而作娇态者,贱莫甚。居家戒争讼,讼则终凶;处世戒多言,言多必失。毋恃势力而凌逼孤寡,毋贪口腹而恣杀牲禽。乖僻自是悔悟必多,颓隳自甘家道难成。狎暱恶少,久必受其累;屈志老成,急则可相依。轻听发言,安知非人之谮诉,当忍耐三思;因事相争,安知非我之不是,须平心暗想。施恩毋念,受恩莫忘。凡事当留余地,得志不宜再往。人有喜庆,不可生妒忌心,人有祸患,不可生喜幸心。善欲人见,不是真善;恶恐人知,便是大恶。见色而起淫心,报在妻女;匿怨而用暗箭,祸延子孙。家门和顺,虽饔飱不继,亦有余欢;国课早完,即囊橐无余自得至乐。读书志在圣贤,为官心存君国。守分安命,顺时听天。为人若此,庶乎近焉。
永州先骥00000000000000000 2012年2月6日於湖南永州电业局00000000 相关链接:零陵天里坪罗氏创修谱》齐家格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