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乌蒙王罗星阿杓史考
http://www.luos.org作者:万栋才
【编者按】这是一篇好资料,既是罗氏家族史,也是民族融合史,具有较强的可读性。特转载于此。
宋乌蒙王罗星,字杓(读音bao),彝族名禄阿杓,汉族血统。约1050年出生于江西吉安府汲水县的一个名门望族之家。自幼习武,聪慧过人,长大后从军,任大将军王宣的副将,驻守西南边防戎州。(今四川宜宾、南溪等地)熙宁七年(公元1074年)乌蒙夷(今彝民)乱,阿杓奉命征讨,平乱有功被封为乌蒙王。
阿杓生活在北宋中后期,这一时期冗官、冗兵、冗费。农民不堪受压迫剥削,被迫揭竿而起,参加者有农民、士兵,还有北方、南方、西部少数民族。农民起义连年不断,统治阶级不得不哀叹:“今盗贼一年多如一年,一火(同伙)强于一火。”(《欧阳文忠公文集》卷100《再论置兵御贼札子》)时,王安石主张变法,其中“将兵法”把各路边防驻军,划分为“几个”或“几十个”单位,每单位设置“将与副将各一人”。
(《王安石〈上仁宗皇帝言事书〉》)阿杓是在“变法”中被委任为王宣的副将。据罗氏家谱载:“神宗熙宁七年,朝廷命戎州别驾熊本讨泸夷,枭之。遣大将王宣等进剿,而阿阴部乞降,于是鬼主诸夷余罗氏从征有功,皆愿世为汉官,遂敕封吾祖罗公讳杓为乌蒙王”(李正清《昭通编年史》),王安石“变法”中“将兵法”置“将与副将各一人”熊本遣“大将王宣等”,这里讲的“等”就是指阿杓,因为在平乱后要在军队中选择封王者,除了大将则是副将。王安石变法从1069年开始,到1085年终止,这恰好是阿杓从征被封王的年代。
阿杓究竟是夷人还是汉人呢?史书的记载是不确定的。蜀史载:“乌蒙军民府,唐时乌蛮仲牟由之裔曰阿统者,始迁于此甸。于十一世孙,乌蒙始强,号乌蒙部,宋时阿杓为乌蒙王”。(《蜀中广记》)昭通史载:“昭之为地,自汉至随属郡县。唐为乌蛮所居,到宋为王。……阿统,乌蒙仲年由之裔,唐时居此,阿杓,阿统十一世孙,宋封为王”。(《昭通县志》)盐津史载:“相传阿杓系罗氏来此之祖,原本汉人,与夷结合,遂为汉父夷母”。(《盐津县志》)上述三段记载都有道理,但“原本汉人,与夷女结合”更为准确。理由是:
其一,阿杓奉命讨夷,到了乌蒙部落,看到夷民以:“康、麸 、秕、稗、野果、野菜充饥”,“亦身露体”,“居住洞穴”。不忍以兵威定。身为将军的阿杓,自然想到三国时诸葛亮七擒孟获的安扶政策,便实施宋朝的“和亲”政策,入赘为乌蒙部落“大鬼主”(酋长)的女婿。于是“乱平,封为乌蒙王,赐姓禄。”(《盐津县志》)按传统的婚姻习俗,入赘女婿要改名换姓,随岳父姓,岳父母视其子,内兄弟姐妹称呼其兄弟。因此,史书上有:“阿统的十一世孙”和“罗兄禄弟”的记载。
其二,杓是乌蒙王阿杓的表字。罗氏家谱载:“始祖罗公讳星,字杓”。(《昭通史编年》)字即表字,根据人名中字义另取的别名,如诸葛亮字孔明,岳飞字鹏举。这种有表字的取名是汉文化的传统。夷民族是在明朝期间,派子弟入南京国子监习汉学后,有建树者才为自己的名另取字、号。罗星,字杓,杓是指北斗的第五、第六、第七十三颗星,像勺子把,其表字与名的字义相同。由此可以断定阿杓是血统的汉人。
北宋中后期,是一个战乱的年代,方腊、宋江起义前后,于公元1109年大理王派段思平号召“三十七部彝族人民举兵起义”(《南诏野史》)此时的乌蒙部已被封王,不愿举兵,“愿世为汉官”(《昭通史编年》)盐津史有一记载:“乌撒夷乱,被调,让职其弟”。(《盐津县志》)这是指乌撒夷响应段思平的号召起兵,朝廷调遣阿杓领兵平乱,其王位让内弟禄氏。公元1121年4月方腊领导的南方农民起义失败后,大理段思平领导的彝民起义也相继失败,乌撒乱平。这时的阿杓已是七十岁左右的老人,约在公元1122年奏准告老在盐井大同夷渡山(今盐津普洱镇小洞村)安度晚年,卒后安葬在夷渡山石马岗。
我于2002年1月19日亲临石马岗乌蒙王阿杓墓地考察,墓葬早已被盗贼洗劫一空,仅剩下拿不走的石马、石羊、石狮各一对,墓表石一块,约一米深的墓穴存有石棺。从墓表石和石马等的石料看,属沙石类,易风化,石马等石雕经八九百年的风化,线条已模湖不清,墓表石仍在风化脱落。由此推断,“乌蒙王坟……无碑记,相传说如此”(《昭通县志》)的记载有误,而且不叫“碑记”,应该叫“墓表”。墓表是立在墓前,刻载死者生平,表扬其功德的石碑。既然墓表石仍然立在墓前,那当年殡葬时一定刻有墓表,已风化脱落,现在连墓表碑帽上的二龙抢宝雕刻图案已看不清。其墓表,按历来的写法,中间行应刻:“乌蒙王罗公讳星之墓”或“乌蒙王禄公讳阿杓之墓”,右边刻阿杓的生平事迹,左边落款刻子孙名讳,这是当时汉民族的殡葬习俗。
阿杓的殡葬,既要随汉俗,也要随夷俗火葬,夷民的火葬习俗,骨灰多用陶罐、釉陶罐装下葬,或直接装石棺下葬。火葬习俗至明朝后期由政府明令革除,才逐渐废止。盐津文管所收藏的阿杓墓出土的三节釉陶罐,经专家鉴定属宋至明初的文物。三节釉陶罐可能是盛阿杓骨灰之用。阿杓墓既有坟墓表,又属火葬,采用汉夷殡葬习俗,这样体现其子孙对“汉父夷母”的孝道是情理之中的事。
乌蒙王阿杓在位期间,“善扶众”促进了汉夷苗各民族的团结,稳定了乌蒙王国;还带来了长江中下游地区的农耕技术和制陶技术,发展了生产,使乌蒙开化文明。
原载:《昭通日报》第23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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