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档案局、教育部、文化部文件
国档会字(1984)第七号
关于协助编好《中国家谱综合目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文管会、档案局、北京图书馆、各高等院校:
家谱是我国宝贵文化遗产中亟待发掘的一部份,蕴藏着大量有关人口学、社会学、民族学、民俗学、经济学史、人物传记、宗族制度以及地方史的资料。它不仅对开展学术研究有着重要价值,而且对当前某些工作也起着重大作用。但是,由于国内收藏的家谱极为分散,没有专门目录,因而长期以来国内对家谱的发掘、研究工作做得不多。这与国外学者、机构对中国家谱收集不遗余力,研究多有成果状况很不相称。同时,随着对外开放政策的实行,有许多根在大陆的台湾同胞、海外侨胞思乡之情日趋浓烈,他们也亟需利用家谱寻找自己的血缘关系。为了推动国内对家谱的利用,发掘家谱这一文化宝藏,改变中国家谱研究的内轻外重状况,充分发挥家谱在学术研究和统战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国家档案局二处、南开大学历史系、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历史研究所图书馆等单位,拟将分藏于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档案馆等单位的家谱编成一部比较完整的《中国家谱综合目录》,计划于一九八五年底完成编纂工作,公开出版。为了协助编好这一目录,特请你们通知各地图书馆(室)、博物馆、文化馆、档案馆(室)等收藏单位,将其收藏的家谱、以及从中所知的个人收藏家谱,按照该书的编辑凡例汇总出目录,于一九八五年三月底以前报送国家档案局。个别藏量较大的单位,也不要迟于一九八五年底前报送。
特此通知。
国家档案局(章) 国家教育部(章) 国家文化部 (章)luos
附:
文化部办公厅 关于协助编好《中国家谱总目》的通知 办社图函(2001)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国家图书馆、上海图书馆:
家谱是记载同宗共祖的血缘集团世系人物和事迹等方面情况的历史图籍,它与方志、正史构成了中华民族历史大厦的三大支柱,是我国珍贵文化遗产的一部分。家谱蕴藏着大量有关人口学、社会学、经济学、历史学,民族学、教育学、人物传记以及地方史的资料,对开展学术研究有重要价值,同时对海内外华人寻根认祖,增强民族凝聚力也有着重要意义。为此,国家档案局、教育部、文化部曾于一九八四年十一月二十日专门发文(关于协助编好《中国家谱综合目录》的通知国档会字[1984]7号),经过十余年的努力:《中国家谱综合目录》于一九九七年由中华书局正式出版,对家谱整理工作和提供学术研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当时由于受种种客观条件限制,尚有大量家谱未能收入,特别是大量收藏于海外的中国家谱未能收入。
二〇〇〇年六月,由中国国家图书馆主办的中文文献资源共建共享合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来自祖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及新加坡、美国、荷兰等国家和地区的42家中文图书馆及中文资料收藏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就推动全球中文文献资源共建共享问题进行了研究与协调,并决定由上海图书馆主持编篡《中国家谱总目》。这是《中国家谱综合目录》编撰工作的继续与发展,它将大量增加收藏于海外的中国家谱,同时扩大收录范围并增加著录项目。《中国家谱总目》是中国家谱资源开发与利用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它的完成将积极推动谱牒学的研究,并进一步加强海内外华人对中华文明的认同感,其意义深远。
《中国家谱总目》的编撰采用“分头编撰,汇总审校”的方法,每一地区确定一个负责单位为《中国家谱总目》的编委单位,由其负责该地区的家谱条目的编制工作,编委单位主要由部分省级图书馆和其它单位组成(见附件)。为了协助编好《中国家谱总目》,请你们通知各地图书馆(室)、文化馆等收藏单位,认真做好本单位所藏家谱条目的摸底工作,协调好与所在区域藏谱机构的关系,积极协助《中国家谱总目》编委单位,按照《中国家谱总目》的编撰要求,编撰好本地区收藏家谱目录,以保证《中国家谱总目》编撰工作的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文化部办公厅 二〇〇一年二月七日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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